“龙城英才计划”第十八批(含)以前入选项目,资金申请需要满足下列选项1和(2、3、4选项中任一条件):
1、签约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,拥有固定的创业场所,有一定数量的正式员工,社保已开户,并已为2名以上正式员工缴纳社保,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。
2、签约后 12 个月内,创业企业合理资金开支达到政府支持额度的50%,可申请首期 30 万元的创业 资助资金。
3、签约后 36 个月内,创业企业合理资金开支达到政府支持额度,年度工业开票销售达 300 万元(农业类项目减半)且有一定的入库税收,可申请 30 万元的后续资助资金
4、签约后 36 个月内,创业企业合理资金开支达到政府支持额度,年度工业开票销售达 600 万元(农业类项目减半) 且有一定的入库税收,可再次申请剩余 40 万元的后续资助 资金,也可一次性申请 70 万元的后续资助资金。
“龙城英才计划”第十九批(含)以后入选项目,资金申请需要满足下列选项1和(2、3、4、5、6选项中任一条件):
1、签约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,拥有固定的创业场所,有一定数量的正式员工,社保已开户,并已为2名以上正式员工缴纳社保,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。
2、合理资金开支达到100万元,可申请30万元首期创业资助资金;(符合下一年度江苏省“双创计划”创业类项目申报条件的,可直接申请40万元首期创业资助资金;符合常州市“龙城英才计划”双创优选项目申报条件的,可直接申请50万元首期创业资助资金。)
3、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入选“龙城英才计划”年度起、工商注册登记3年内,年度工业开票销售达300万元且有一定的入库税收,可申请30万元后续资助资金;
4、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入选“龙城英才计划”年度起、工商注册登记3年内,“综合贡献”连续2年累计达到50万元,可申请50万元后续资助资金;
5、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入选“龙城英才计划”年度起、工商注册登记5年内,“综合贡献”连续2年累计达到100万元,可申请100万元后续资助资金;
6、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入选“龙城英才计划”年度起、工商注册登记5年内,任一年度“综合贡献”达到200万元,可申请150万元后续资助资金。
对农业类项目,“综合贡献”额度减半计算。符合多个资助标准的,按最高标准予以补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