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<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苏人社规〔2022〕2号)和《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常人社发〔2023〕21号)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,对全区于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年检,其中年检合格4家,取消办学资格3家,注销5家。现予以公告如下:
一、合格单位:
1.常州市金坛区东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2.常州市金坛区金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3.常州市金坛区佳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4.常州市金坛区坛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二、取消办学资格单位:
1.常州市金坛区鑫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2.常州市金坛区峻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3.常州市金坛区坛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三、注销单位:
1.常州市金坛区以圆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2.常州市金坛区谦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3.常州市金坛区万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4.常州市金坛区利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5.常州市金坛区金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
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4月1日